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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市场双向驱动...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环保产业是一个跨产业、跨领域、跨地域,与其他经济部门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综合性新兴产业。因此,有专家提出应列为继“知识产业”之后的“第五产业”。
  
  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保机械设备制造、自然保护开发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等方面。
  
  近四年来,受国家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多个循环经济领域示范试点创建实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海绵城市等)、社会公众节能环保意识提高等多因素推动,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增长,总产值从2012年的29908.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5531.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6.4%。细分领域中,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增速迅猛,年增长率均超过了20%;受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影响,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增速略有回落,产值规模被节能产业反超。
  
  2000—2015年中国环保行业产值情况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4—2015年中国污染物减排状况
  
  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果
  
  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十二五”以来,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2010年的82.6%、12.7%提升至96%、87%;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电厂煤耗达世界先进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
  
  2014—2015年污水处理行业分析
  
  供给能力分析
  
  2014年,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443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71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35亿立方米。2013年,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413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61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26亿立方米。2012年,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383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49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16亿立方米。
  
  污泥处理能力概况
  
  目前我国污泥处置行业分散,单个企业的处置规模比较小,专业从事污泥处置的企业数量较少,最大的企业是无锡国联环保,处置规模在1100吨/日左右,约占总污泥量的1%,处理方式主要是干化焚烧。因此,在污泥市场爆发过程中,将迎来一次跑马圈地的运动,技术储备多、资本实力强、示范项目好的企业将有机会夺得大量的项目。
  
  初步估算,2015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规模达到797万吨/年(干泥),相对2010年增加185.66%。从区域来看,广东、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北京等地区新建规模较大,是未来几年污泥项目招标的重点省份和城市。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假设2015年市政污水量达到500亿吨,污泥(80%含水量)占比0.08%,污泥约4000万吨,日处理量为11万吨/日;假设吨投资30万元/吨,总投资额约330亿元。从运营角度来看,焚烧的运营成本在200—300元/吨之间,则全部焚烧的运营收入在80—120亿元之间。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没有足够满足相关标准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也没有干化焚烧等污泥处理处置工业和专业处理机构,巨量污泥去向不明,带来的环境风险不言而喻。与污水处理率的快速提升相比,我国污泥处置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借政策东风迎来发展...

压滤机是一种常用的固液分离设备,在18世纪初就应用于化工生产,至今仍广泛应用于化工、制药、冶金、染料、食品、酿造、陶瓷以及环保等行业。近年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要求越来越高,大力提倡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压滤机作为环保应用领域的主要使用设备,市场需求预计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压滤机是传统的固液分离设备之一,中国早在公元前一百多年汉朝淮南王刘安发明豆腐制作过程中就有了最原始压滤机的应用。改革开放以来3O多年时间,压滤机在滤板材质、结构形式、高效能过滤介质、分离效率、自动化水平、功能集成、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方面发展迅速,与欧洲发达国家产品性能差距越来越小,尤其是近五年时间,高压隔膜压滤机的研发成功,使得我国压滤机的生产数量跃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要求越来越高,大力提倡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压滤机作为环保应用领域的主要使用设备,化工、冶金、煤炭、食品等行业的重要工业装备和后处理设备,市场需求预计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环保节能减排政策要求
  
  国家对污泥、废水、废渣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良好过滤效果的压滤机成为一种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对污水处理行业高度重视,国内一股掀起兴建污水处理厂的热潮,各地纷纷开始大力建设污水厂,而压滤机又是污水厂的基础设施,所以污水处理厂、工矿企业对压滤机的新增需求将增加。
  
  2010年11月26日,环保部发布通知要求“目前不具备污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应在该通知发布日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运行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以贮存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现有的污泥处理脱水系统中,能够达到污泥处理处臵含水率新标准只有隔膜压滤机。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及“水十条”的颁布,对水处理行业更是空前利好,污泥作为污水处理后的产物也备受关注。压滤机作为污水污泥处理的重要设备,其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另外,国家对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节能减排的政策指导,将形成企业选择压滤机的外部助推力,会进一步开拓压滤机的新兴市场,促使压滤机现有市场的快速释放。
  
  资源深加工发展趋势
  
  未来深加工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出于经济效益提升需求越来越大。首先,工业精细化发展趋势会形成压滤机新的拥有领域,其次,产出率提升需求也将促使压滤机的使用量增加,受其上游原料价格上涨,部分企业出于对其产品产出率提高方面的需求而使用压滤机。另外,压滤机的良好过滤效果,将降低生产下一工艺的成本,企业的成本控制需求也会促使压滤机使用。


  
  国内企业对国际对手的替代
  
  国内压滤机企业经过长时间的技术研发,逐步缩小或达到国外压滤机产品性能,使得国内客户放弃原有高昂的国际压滤机产品,转而购买国内压滤机产品,提高了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压滤机出口逐年增加。
  
  近年来,国内压滤机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在创新和自主创新,制造技术快速进步,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大幅提高,行业骨干压滤机企业已掌握PLC自动控制、自动隔膜压榨、滤布自动水冲洗、自动卸饼、自动接液翻板等多项自动化技术。与国外差距越来越小,骨干企业大中型压滤机和滤板制造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随着社会对环保的要求逐步提高以及工业向新型工业化方向发展的形式所趋,压滤机在污泥处理、矿物及加工化工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国内压滤机以期较高的性价比,正逐步赢得国际市场的青睐,国产压滤机及滤板以出口至南美、北美、东南亚、中东、欧洲等地。国产压滤机成本优势明显,在逐步走入国际市场的同时,部分实现了进口替代,近年来我国进口压滤机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据统计,目前我国压滤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在120亿元左右。
  
  由于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的驱动,我们可以看到压滤机行业市场前景非常看好。

市场份额或赶超水气...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涉农补贴超过24项,较之去年执行数,预算增加的有14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90.8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3.89亿元,增长145.6%。业内人士认为,预算的增加是国家对土壤修复治理不断重视的体现,同时也为土壤修复行业带来积极信号。

  
  

 

市场份额或赶超水气 土壤修复一鸣惊人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涉农补贴超过24项,较之去年预算增加的有14项,其中新增了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预算和土地确权补助等。

  

  按照公布的数据显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90.8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3.89亿元,增长145.6%。主要是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议,2016年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加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亿元,预算数为96.89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预算的增加是国家对土壤修复治理不断重视的体现,同时也为土壤修复行业带来积极信号。

  

  政策与配套法律多重保障

  

  此前,“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土壤修复位列其中。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到,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第四十八章发展绿色环保产业中提到,将加快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其中,“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理。业内认为,政策明确了土壤修复目标,特别是将此前被市场认为最缺乏盈利模式的耕地纳入其中,体现出较大政策力度,另一方面,此项目标对应较大市场规模。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土壤修复签约合同金额仅为约21.28亿元,而考虑到未来1000万亩耕地修复,以每亩5万元成本测算,修复市场高达5000亿元。

  

  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长陈吉宁透露,目前我国正编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出台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其中“土十条”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目前文本内容已经基本成熟,预计年内出台,方案中可能会涉及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的划定、治理资金的投入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还会制定具体的土壤污染治理“时间表”。

  

  同时,“土十条”相关编制单位建议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对此,有业内人士测算,若各地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加上中央财政、社会资金投入,每年投入可在1500亿—2000亿元,到2020年预计可筹措到1.1万亿—1.4万亿元,可有效解决当前土壤污染防治投入资金严重不足的困境。而“土十条”与相关政策正式发布后,土壤修复市场有望迎来爆发。

  

  土壤盈利模式逐渐成熟

  

  据相关统计,我国的工业污染场地大约为30—50万块,假设平均每块场地的处理成本为300万元,则市场空间为0.9—1.5万亿。根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主要数据成果》,全国耕地总面积为20.3亿亩,超标率19.40%,则污染总面积为3.9亿亩,假设每亩地的处理成本为1—2万元,则市场空间大约为3.9—7.8万亿。我国损毁且未有效治理的矿山土地约为220万公顷,假设每公顷治理成本约为10万元,则全国的市场空间约为2200亿元。因此,我国的土壤修复的市场理论上的总的市场容量为5.02—9.52万亿。

  

  另一方面,在环保行业发展相对较成熟的美国和欧洲国家,土壤修复行业总产值在行业起步和高峰阶段占GDP的比重分别为0.1%和0.5%左右,在不考虑GDP增速的情况下,假设以2015年我国GDP总量为63.6万亿作为基准,则在行业起步和高峰阶段,理论上土壤修复全国产值分别可达600和3000亿元/年。

  

  目前,我国的土壤修复尚处于从“无”到“有”的初始阶段,从已有项目的地域分布来看,经济较发达的江浙沪、鄂湘粤地区领先于全国;从项目的类别来看,由于城市内的“棕地开发”所具有的土地开发价值,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略微领先于农业耕地的修复和矿山修复,因此假设在“十三五”期间,工业场地、农业耕地和矿山的修复比例分别为7%、3%和5%,则对应的总投资额约为1500—2700亿元。

  

  相关研究机构分别对污染场地数量、耕地污染面积以及废弃矿区数量进行估算,得出三个细分领域总计约有90429亿市场空间。其中,场地污染方面,参照美国1990~1999年间修复30~45万块场地,总投资1000亿美元,假设全国50万存量污染场地,每块场地修复200万。耕地修复方面,我国约有4.5亿亩的污染土地,预计产业化发展以后修复成本在约19000元/亩。矿山修复方面,我国废弃矿山面积约1331万亩,假设矿山修复成本亦在19000元/亩左右。通过以上方法得出,我国土壤修复总的存量市场约90429亿。

  

  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林牧用地(耕地19.4%、林地10.0%、草地10.4%)和工矿业场地(重污染企业用地36.3%、工业废弃地34.9%、采矿区33.4%、工业园区29.4%)等污染严重,还有不少传统产业正面对或将面临降产能、转产、搬迁或关停的现实处境,加上政府、公众和企业等对土壤污染、食物安全、生活环境等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些都给我国土壤污染修复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想象空间,普遍预计可形成万亿级的市场规模。

  

  分析人士认为,与大气、水污染治理相比,我国的土壤污染治理几乎没有起步,总体差距较大。但一旦市场打开,规模将远远大于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

探路环境治理新制度...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实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日前在北京召开座谈会。34个省市代表在会上发言,总结了一年多来各地实施环保法的成果和经验。一些省市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思路,探索环境管理新制度、新方法,率先开展试点,为其他地区落实环保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江西 安徽

  

  创新思路先行先试

  

  新环保法实施后,江西省以萍乡、宜春、新余市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控制袁河源头污染,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减少沿岸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袁河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袁河流域生态环境总体朝好的趋势发展。

  

  在试点基础上,针对生态补偿资金总量偏少,源区生态补偿兼顾不足,统筹考核补偿的科学性与操作性难度较大等问题,江西省人大环资委提出意见建议转请省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为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目前,江西省政府已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将重点补偿“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首期将筹集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

  

  为落实环保法,安徽省全方位多领域改革环境管理方式,不断完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

  

  在环保资金管理领域,安徽省将环保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各市,充分发挥地方能动性;在环境执法监管领域,将内部管控与外部制约相结合,做到检查与处罚相分离、审批与验收相分离;在环保行政审批领域,精简审批项目,下放审批程序,在保证环评、验收质量的同时,提高审批效率;在项目环评监理领域,主动打破行政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推动环境监理中介服务与环评业务市场化改革。

  

  南京 海南

  

  以点带面发掘潜力

  

  对一些本身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的地区,如何结合本地区特点落实环保法,发挥环保法的作用,让环境好上加好?很多省市发掘自身潜力,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取得了非常好的实践效果。

  

  江苏省南京市将推动绿色环保出行作为落实环保法的契入点,汇聚多方智慧,制定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有轨电车管理办法、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公共汽车乘客守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修订《南京市公共客运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公交优先战略落到实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定期组织视察调研、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持续关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展。

  

  在各方努力下,截至2015年12月底,南京市已发展各类新能源汽车9044辆,完成国家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目标任务的125.3%。此外,还建成投用公交专用换电站3座,充电桩约6300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初具规模。

  

  海南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始终坚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开发建设中的一项基本方针,不断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

  

  “十二五”时期,海南省坚持用立法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步伐,5年来,海南省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先后通过和批准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2件,为环保法落实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为解决各类规划重叠、资源配置低效、区域功能雷同、重复建设、行政分割等突出问题,海南省率先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按照将全省作为一个城市进行规划的总体要求,编制完成《海南省总体规划》,从空间上划定海南各类生态红线,严格划定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和资源等方面刚性约束指标,和环保法一起成为保护海南生态环境的双重保险。


 

甘肃 河北

  

  找准问题逐一击破

  

  新环保法被评价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按日计罚等规定出台给一些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压力。一些省市针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弱点和难点问题,加压加力,逐一击破,确保环保法顺利落实。

  

  为推动兰州大气污染治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省人大领导也多次深入兰州市调研指导,兰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下设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生态增容减污5个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各种污染源治理进行集中研究、逐个攻坚。

  

  兰州市还修订《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将符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成熟经验和办法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还制定《兰州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政府规章,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

  

  经过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兰州市获得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秘书处与中国低碳联盟联合颁发的“今日变革进步奖”。

  

  河北省产业结构偏重,“两高”行业多,加上自然条件制约、执法监管不到位等多种因素,始终面临着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为促进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为贯彻落实环保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新环保法执法检查,围绕推动新环保法新规定、新要求,从政府责任、园区建设、企业责任、信息公开4个层面,梳理出17个具体检查项目。

  

  此外,分为7个检查组,深入11个设区市28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先后召开汇报会、座谈会39场次,检查工业园区14个、水源保护区11个、重点排污单位75家,抽查暗访排污企业25家。

  

  2015年河北省查处非法企业3486家,按日计罚立案23家,最大单笔罚款1299万元。约谈地方政府53家次,排污单位375家次。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1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40人。

  

  广东 贵州

  

  明确责任监督整改

  

  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广东省人大环资委以推动严格实施环保法为重点,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注重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和监督,着力推动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1月1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条例。新条例立足于广东实际,保持与国家环保法相衔接,将环保法的具体措施加以细化,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了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

  

  同时,条例提出了严格环境法律制度的新举措、新措施。一是明确生态环境受损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二是建立与行政区划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三是实行“双罚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实施好新环保法,贵州省组建了自上而下的生态保护司法架构,建立了生态保护司法专门机构,在省级层面同时挂牌成立“贵州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

  

  贵州省高院成立了1个省级、4个市(州)级和5个县级,跨区域管辖的生态环境案件专门审判机构。省检察院也在全省建立了1个省级、9个市(州)级和23个县级的生态保护检察机构。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和部分区县分别成立了生态公安分局。

  

  多层面生态保护司法架构的建立,是环境执法的硬件平台,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强组织保障。

  

  同时,贵州省还建立了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建立了环保部门和公检法部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以及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诉前查处制度、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奖惩机制等一系列相互衔接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对贵州互强药业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废弃药品涉嫌环境污染案、贵阳市花溪区夏大平非法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案,以及兴仁县远程煤矿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案等一批典型、重大、复杂案件进行了会商督办。

  

  2015年,贵州省共对172件环境违法案件采取了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措施。

  

  在落实环保法实践中,还有一些省市结合自己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是统筹考虑地区差别。控制指标的设定不能搞一刀切。建议国家环境保护资源应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治理、良好湖泊保护和跨区域流域治理等方面给予西部省区倾斜支持。

  

  二是尽快全面修订环境保护的其他专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明确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的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三是从国家层面建立环保部门履行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结合统一的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从硬件强化、职能优化、素质提升3个方面着手,努力解决基层环境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设备严重缺乏,执法力量有限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湖南省

  

  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在党政干部考核中增加生态环保指标的权重,对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的施政行为,对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严格奖惩。

  

  二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突出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工作内容,避免权责不分。

  

  三要大力支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充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支持方式;加大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参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与支持科研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术研究中心等多种合作形式进行合作,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评估、环境计量检测等行业的监管,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诚信账户,对于行业内不法行为,严厉打击,维持环境评估、环境计量检测行业秩序,保证环境评估、环境计量检测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兴源环境和你一起说...

导读:近日,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刷爆”朋友圈,特别是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在舆论场上不断发酵,各方观点说法不一。

 

 

据媒体报道,常州官方早在今年3月下旬,学校已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学校内空气、土壤等进行检测,各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而另据媒体报道,常州新北区政府相关人士称,暂未发现央视报道中的有学生患白血病的情况。

 

17日,有媒体报道称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有近500名学生身体出现异常,个别学生被查出白血病、淋巴癌等恶性症状。家长怀疑与学校一路之隔的化工厂污染地块有关。调查也发现,污染地块部分污染物超标近10万倍

 

而最新消息显示,环保部工作人员19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环保部已启动调查组赴常州调查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但由于调查刚刚启动,没有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常外“毒地”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在治理增量污染时,更要关注存量污染;重视显性污染同时,更不应放松隐性污染治理。面对污染,一刻也不能懈怠,常外“毒地”事件会有怎样的结果,我们会将持续关注。

 

在常外“毒地”事件出现之前,是江西新余水污染事件“刷爆”朋友圈。江西新余水污染事件,因“黑作坊”偷排污水,从而逼停百万人口城市供水,而且是两次停止供水,够“厉害”的吧。

 

据报道称,该“黑作坊”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硫酸钾等产品,私设排污管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经检测,该厂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

 

环保部表示,鉴于此次事件造成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部分城区供水受到影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初步认定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依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启动事件调查程序。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真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茫茫人海,狂风暴雨……

 

说到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得不说另一个“刷爆”朋友圈事件——“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

 

“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起因是水利部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引出舆论80%地下水不能饮用。有报道称,如此“吸引眼球”的重磅消息,在短时间内迅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以及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但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过度解读,以讹传讹,给广大民众带来了不必要的恐慌。

 

因此水利部马上回应称:报道引用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非当前地下水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我国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水质达标率在85%左右。咋一看好像互相矛盾,其实是有些媒体对水利部发布的信息“误读了”。

 

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引起广泛关注的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不是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数据,地下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也不是浅层地下水

 

虽然大家虚惊一场,但之所以部分地区会出现高达80%的浅层地下水污染,还是与地表水体中的大量污染密切相关的,我们污染治理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治理污染刻不容缓。

 

但是,4月18日,又一份报告再次提到水源污染,有73%的集水区的水质面临着中度或高度污染。

 

有媒体报道,国际环保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发布的《中国城市水蓝图》报告显示,中国城市水源集水区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沉积物或营养物污染。在关注的30个城市水源集水区中,有73%的集水区的水质面临着中度或高度污染。

 

据了解,《中国城市水蓝图》报告中的数据与水利部的数据因样本差异较大,不具可比性。但有专家表示地表水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非常大,并且非常迅速。这意味着,一旦地表水遭受污染,浅层地下水水质也难以保障。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水资源研究室主任表示,虽然大城市是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生产者,但因为水处理技术先进,“越是大城市,往往供水水质是最好的”。在农村地区,可能靠近优质的水源,而因为水处理技术落后,饮用水质不一定优于城市。比如,有些地区仍在打“机井”使用浅层地下水,一旦浅层地下水污染,将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她还表示:这是水资源分配不平衡所致,而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时间。

 

兴源环境以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为己任,愿和您为了我们共同美好的家园而努力,作为环保产业的一份子,为清洁人类生存环境而倾注智慧和力量。

环保部:鼓励工业污...

导读: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4月15日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坚持污染者付费、损害者担责的原则,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第三方运营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

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

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服

务社会化试点,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鼓励发展优质产能。对于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污染治理、新兴产业以

及环保产业等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分类调整。其中,对于基本没

有环境影响的项目,取消环评审批。对于环境影响较小的,实行备案管理。对于其他项目,开辟绿色

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

 

全文:

                                《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环大气[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

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的发展主线,对

于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

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环境保护应该在推进重

点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积极

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人

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

 

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要明确重点任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促进淘汰落后产

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要突出抓好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另

行安排部署。

 

(一)加快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国务院确定并要求各省级

人民政府于2016年底前完成的一项重点任务。

 

各省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安排,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尚未全面完成建设项目排查的,要在2016年5月底前限时完成排查任务,列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单。

已完成排查任务的,要学习借鉴山东、江苏、山西、湖南等省份清理整顿工作经验,对违法违规建设

项目“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月调度情况并对市、县工作情况开

展抽查,从2016年5月开始,每月1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我部。对于推进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以书面形

式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切实加大督办力度。我部将适时对各地清理整顿情况开展督查。

 

(二)推进取缔“十小”等污染严重企业。取缔“十小”企业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并要求各省级人民

政府于2016年底前完成的重点工作。

 

各省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在对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

炼油、电镀、农药等10个行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于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小型工业

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确定“十小”企业名单并全部予以取缔。对于其他

行业污染严重、达标无望的小企业,也要依法实施取缔。取缔情况应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各省

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取缔工作情况的监督。

 

(三)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6年全国要淘汰38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国范

围的黄标车。各地环保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经验,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运

输等部门,建立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信息台账,制定淘汰计划,层层分解落实淘汰任务。

各地要坚持行政约束与经济激励并举,推动出台高污染车辆限行法规,依法划定限行、禁行区域和时段并

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国家已明确的补贴政策,加大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尤其是大型客货车、出租车、公交

车补贴力度,积极支持新能源车和节能环保车辆发展。

 

要研究制定便民服务措施。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告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所需的各种手续材料,开

辟绿色通道,设立多部门联合服务窗口,简化流程,提供报废、补贴、换新车一站式服务。对于即将达到

强制报废和强制注销要求的车辆,要通过电话、短信、公告等方式提前告知车主按期办理报废手续。

 

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淘汰工作

有序开展。我部将每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通报。

 

二、严格环境准入,促进提高新增产能质量

 

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进新增产能更优,新增产品更加环境友好,不断满足全社会日益增加的对高质

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四)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加快开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战略环评,研究提出

“生态保护红线、排污总量上限、环境准入底线”,为编制和实施城乡建设、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

提供指导。

 

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全面开展产业园区、公路铁路及轨道交通、港口航道、矿产资源开发、

水利水电开发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对于重点领域相关规划未依法开展环评的,不得受理其建设项目环评文

件。对于已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要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

 

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各地在制定产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控制超

出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新增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国家明令禁止审批的项目,各地必须

严格执行。

 

鼓励发展优质产能。对于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污染治理、新兴产业以及环保

产业等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分类调整。其中,对于基本没有环境影响的

项目,取消环评审批。对于环境影响较小的,实行备案管理。对于其他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缩短审批周期。

 

(五)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各地应综合考虑环境质量、发展状况、治理技术、经济成本、管理能力等因素,

科学合理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环境质

量超标地区,要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进程,制定并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标准。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

全面达标计划,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对于提前达到下阶段更严排放标准的,鼓励各地采取贴息、以奖代补等方

式支持企业提标改造。

 

推动燃煤、车用油品、船用燃料油、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增

加有害物质控制和大气环境保护要求,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环境友好型产品。

 

(六)严格监督劣质煤炭的生产使用。北方省份尤其是采暖期易出现空气重污染的地区,要加快协调制定以环保指

标为主要内容的、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加大对煤炭使用企业的检查力度,对燃用煤炭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依法处罚。

 

各地要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取暖用煤、生活用煤、蔬菜大棚用煤,在秋冬储煤、用煤季节,要协调

配合煤炭质量监督、工商等部门加大抽查和督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送检样品和实际使用不一致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落实环境治理任务,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出了明确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污染治理任务,为环保产业扩大产业规模、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提供了大好机遇。环保产业发展也将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

有力支撑。

 

(七)扩大有效市场需求按照“十三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会同有

关部门认真研究本地区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治理需求,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

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

 

各地要向社会公开工程项目清单等信息,全面废止妨碍形成统一开放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积极研

究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推动多元治理模式,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污染治理。

 

(八)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建立环境保护PPP中央项目储备库,并向

社会推介优质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开发性金融资金、中央拨付的各类环保资金等将优先

支持环境保护PPP项目的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并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治理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建立重点推介项目库,上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PPP项

目绿色通道、部门联批联审一站式服务,制定支持性政策措施,确保高质量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九)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坚持污染者付费、损害者担责的原则,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第三方运营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

 

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

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大力推进环境

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污染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城

市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领域,鼓励发展集投资融资、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

维护管理等一体化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

 

各地要加快落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明确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政策,使收费标准能补偿

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通过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形成合理预期,吸引更

多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

 

PPP下半年再加速...

截至2018年,全国污水处理量将达674亿吨,供水量将攀升至724亿吨,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8.7%和2.4%。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显示,今年3月末污水处理、供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项目总数是1372个,约占项目总数的17.77%。相比1月份,污水处理项目新增647个,污水处理新增投资额达11557亿元。其中,以“水务+PPP”的组合备受业界青睐。


PPP下半年再加速 水处理项目占据半壁江山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自去年相关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后,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PPP热潮。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5月31日,全国共发布PPP项目8644个,总投资需求约10.4万亿元。然而,截至4月,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落地率仅有21.7%,出现落地难的现象。在PPP热潮之下,水务行业如何迎接历史机遇?城市水资源“联姻”PPP,怎样才能携手共进?
  
  对此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龙隆指出,水资源PPP中最重要的是最后一个“P”,即Partnership(合作)。水是特殊产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政府必须提供基础的保障,从经营管理上说水务往往是自然垄断,因为单个城市不可能有几套水务管网,同时难以产生超额利润。引入PPP模式后,则需要考虑资本收益和合作的稳定,这些特殊性决定了这种“联姻”必须处理好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约的稳定性。
  
  第三批PPP项目密集落地
  
  近期,山东、内蒙古、云南等多地就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展开密集部署,省级PPP示范项目也在同期加速推进。其中,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领域依然占据大头,水资源相关项目热度明显上升,落地进度也在提速。业内专家预计,随着8月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出台,预计PPP项目落地将进一步加快,下半年有望迎来落地高峰。
  
  近期,财政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在7月25日之前提交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并于7月底之前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和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与前两批示范项目不同,第三批筛选工作由财政部与相关行业部委横向联合开展,是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要求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更加突出创新和带动示范效应。
  
  值得关注的是,在地方密集推进的PPP项目中,水资源项目的热度明显升温。“目前各地PPP项目50%以上与水务相关,其操作模式日趋成熟。”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董事长邹徐文说。
  
 
  
  如何让民间资本敢投资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截至2013年底,我国污水处理量为445亿吨,供水量为641亿吨。据测算,到2018年,全国污水处理量将达674亿吨,供水量将攀升至724亿吨,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8.7%和2.4%。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显示,2016年3月末污水处理、供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项目总数是1372个,约占项目总数的17.77%。相比1月份,污水处理项目新增647个,污水处理新增投资额达11557亿元。
  
  “这么大的治理需求,仅靠财政的投入难以满足需求,必须撬动社会资本,充分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实现水务领域产品服务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双提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巡视员孟春说。不过,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原巡视员张丽娜指出,目前财政部项目库里涉水方面的项目达到1400多个,但相关的试点才启动12个。
  
  与传统的政府投资行为相比,PPP项目从偏建设、偏工程转向重绩效、重服务从单一的项目延伸到综合治理项目包。流域治理项目综合业务强、河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恰好对接了PPP模式,给具备资本、技术、资源整合能力的众多服务商提供了广阔的商机会,兴源环境就是其中之一。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源环境”)原名为“杭州兴源过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2004年进行资本重组由家族式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转变;2011年9月成功上市;2014年先后收购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了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并参股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昊沧系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又收购了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将联合实现“产品+设计+工程+运营+服务”的深度融合和战略协同,增加业务价值和客户体验,形成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立志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

    兴源环境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目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近100项。公司先后实施十余项高新项目:其中包括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三项)、国家重点新产品(四项)、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等。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园林绿化壹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治理)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生态修复)甲级、环境生态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环境污染运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设计、市政、机电、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浙江省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拥有国内先进的环保工程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有完善的客户信息库和项目信息库。

  公司整合环保行业优质资源,打造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形象,通过产业参股联盟,业务范围已遍布水环境全产业链;内陆流域、湖泊综合治理建设;市政集中式水处理厂与农村小型分布式污水处理建设;工业废水治理;污泥无害化处置;智慧环保;生态修复;水质在线监测质控,是行业内水环境治理综合能力最完整的企业。

   

  孟春建议,在PPP领域中规范的推广运用中,应研究建立水务PPP相关方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约束机制,特别注重建立利益相关方的项目协调和约束机制;研究推进水务PPP模式中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研究推进水务PPP当中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尽早实现公众参与有法可依;研究加强水务服务行业的绩效管理工作,保障水务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入研究探索第三方监管机制。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PPP带来的行业变革
  
  订单大而难:PPP模式的出现将使行业未来的订单体量向大型化和难度化转变,上市公司中兴源环境碧水源、科融环境等环保公司均承接十亿级别、甚至百亿级别的PPP订单。此外,订单将从原来点源式的订单向区域性订单发展,治理难度将增大,对企业的技术层面要求更高。
  
  ROE下降:本质上来看项目回报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回报率不同的项目打包发出,企业进行项目挑选的难度较之前有所增加,但是也受益于项目整体体量的增加,所承接的项目金额显著增大。
  
  技术难度大:打包推出的模式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对于企业的综合治理能力和技术平台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加速行业洗牌:随着模式变化、监管加严、要求提升等的变化,行业小而乱的局面将逐渐改变,并购重组增加,行业洗牌加剧。

环保税法渐行渐近 ...

“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规模将达到17万亿元,一系列有关环保的政策正在制定。而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
环保税法渐行渐近 17万亿投资盛宴将启
  
  酝酿近十年,环保税立法终于渐行渐近。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比起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草案作了进一步调整,包括税率增设“上限”即三倍以上须报国务院批准,对地方授权做出进一步缩减,涉及税务环保两主体的征管环节也更加明确。
  
  据之前媒体报道,“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规模将达到17万亿元,一系列有关环保的政策正在制定。除此之外,在各个高耗能产业方面的环保监管也正在加码,环保检查升级。业内人士表示,绿色低碳作为我国产业升级的主要抓手,在“十三五”期间受到的关注度将越来越高。
  
  环保税法下月望首审 多项环保政策正制定
  
  据之前经济参考报报道,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比起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草案作了进一步调整,包括税率增设“上限”即三倍以上须报国务院批准,对地方授权做出进一步缩减,涉及税务环保两主体的征管环节也更加明确。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之后形成草案再度报送国务院。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保税法本应在6月进行审议。“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业内人士说。
  
  环保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将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而“费改税”之后,征税范围、税率是税制设计中最受关注的核心内容。
  
  业内专家指出,考虑到排污费征收在我国已经有多年经验,环保税制的设计基本上参照和借鉴了之前排污费制度,因此,征税总体范围和税率下限都与之前排污费制度相一致。征收范围是以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为作为对象,重点监控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等。
  
  无独有偶,“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举办的2016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传出的信息,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规模将达到17万亿元,一系列有关环保的政策正在制定。
  
  在论坛上,来自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的官员透露了未来五年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以及目前部委正在制定的政策。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司长何炳华表示,发改委正在牵头3个行动计划,即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他指出,要以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以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大工程来拉动环保投资的增长,“不好说具体环保投资到底有多少,但是比‘十二五’有很大的提升。”
  
  工信部节能司司长高云虎则在论坛上透露了绿色制造业的发展思路:未来5年,将大力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支持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绿色制造产业达到10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产业政策外,有关环保领域的几大立法工作也是下半年关注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科院战略咨询院副长王毅在论坛上表示,全国人大今年将讨论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在8月份和10月份讨论环境保护税法。谷庆宝还特别提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阶段。
  
  随着各项政策的推动,业内人士预测,“十三五”期间,环保市场潜力巨大,总社会投资有望达到17万亿元。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源环境”)原名为“杭州兴源过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2004年进行资本重组由家族式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转变;2011年9月成功上市;2014年先后收购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了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并参股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昊沧系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又收购了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将联合实现“产品+设计+工程+运营+服务”的深度融合和战略协同,增加业务价值和客户体验,形成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立志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

    兴源环境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目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近100项。公司先后实施十余项高新项目:其中包括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三项)、国家重点新产品(四项)、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等。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园林绿化壹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治理)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生态修复)甲级、环境生态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环境污染运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设计、市政、机电、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浙江省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拥有国内先进的环保工程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有完善的客户信息库和项目信息库。

  公司整合环保行业优质资源,打造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形象,通过产业参股联盟,业务范围已遍布水环境全产业链;内陆流域、湖泊综合治理建设;市政集中式水处理厂与农村小型分布式污水处理建设;工业废水治理;污泥无害化处置;智慧环保;生态修复;水质在线监测质控,是行业内水环境治理综合能力最完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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