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行业仍处困境,但看到了解困希望。《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多部门正酝酿打出政策“组合拳”扶持光伏产业,其中包括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扩大金太阳示范工程规模、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制定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建议、减免部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费用等。
25日,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以及众多银行的代表齐聚河北保定,探讨解决光伏行业困局,无一例外地公开表态将给出具体政策帮助光伏企业渡过“寒冬”。
据了解,对于光伏产业现状,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提出要制定综合政策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从推进光伏产业统筹规划、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大力拓展国内市场等方面扶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经过前段时间的调研,下个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支持力度,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措施,扩大国内应用规模。与此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应用的发展。”财政部经建司能源政策处处长李成介绍说。
据了解,所谓“点”是指在工业园区鼓励一些企业自发自用,“线”是指鼓励教育、卫生等系统扩大光伏应用,“面”就是鼓励部分市县乃至省一级大规模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
金太阳示范工程2009年7月启动,主要是针对终端的光伏补贴计划。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最先确定的目标规模是1.7吉瓦,之后实际安排项目累计已升至3.2吉瓦。近期财政部还将追加项目规模,启动第二批示范工程。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省级财政部门已发文要求上交2012年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申报材料。一般情况下,各省贮备好金太阳申报材料后,就会向财政部提交,届时全国范围的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将启动。
工信部的政策扶持则更多从产业规范的角度出发。工信部电子信息司电子基础处处长乔跃山在交流会上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规范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形成产业集中优势;二是坚持扶优扶强,在资金扶持、项目实施、金融信贷、进出口贸易等方面优先支持重点企业;三是全方位开拓市场,推动完善金太阳工程政策,推动自给式和分布式光伏应用,大力开拓国内应用市场;四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企业持续创新;五是加强行业配套机制建设,加快行业标准修订,并加快筹建中国光伏产业协会,积极应对国外光伏贸易摩擦;六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健全行业管理机制。
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办法和电价补贴标准也正在草拟当中。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透露,与以往金太阳工程在建设期间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的方式不同,示范区项目将实行固定电价,以实际发电量来计算补贴金额。
更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电网首次“松口”,将在支持光伏发电并网方面给予企业实质性支持。国家电网26日将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光伏发电并网的有关意见,并公布分布式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相关标准。
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对于单个并网点装机容量在6兆瓦以下且接入电压在10千伏以下的光伏项目,将减免包括调试、检测等在内的服务费用。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投资将由国家电网负责,即免去接入费。
“目前分布式发电面临的最大制约就是并网。这次国家电网的一些规定,都是对分布式并网实实在在的支持。”史立山说,这只是起步,之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在政策带来实质利好的同时,银行对光伏企业的支持也在加码。记者注意到,交流会上来自各大银行的代表队伍庞大,除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大型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也在其中。
“我们这次有来自总行以及各省市分行的20多人参会,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还是很有信心。”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刘纯发介绍说,国开行最近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建议》,目前已上报发改委。
该建议明确,将继续加强对国内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光伏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年初制定的贷款资金计划落实到位,并将重点确保行业内“六大六小”12家优势企业的授信额度。
记者了解到,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副行长李建刚是第二次来保定了解光伏企业情况,随行的还有五个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将与英利集团洽谈。
转自:经济参考网

“十二五”期间,伴随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水处理、供水规模的不断提高以及污泥处理、中水回用比例的提高,水处理行业将迎来大量的发展机会。总体可以体 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已建、在建污水处理项目数量巨大,国家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更加严格,从一级B提高到一级A,现存的很多污水处理厂需要进行 升级改造。
其次,“十二五”规划污水年处理量将达500亿立方米,省会和地级市仍是建设的重点,“十二五”期间有建设需求的城市共379个,新增设施的处理规模将以中小规模为主,但保持持续增加态势。
第三,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净水厂也存在着新建和扩容的需求,同时“十二五”对于引用的标准也进行了提高,从35项标准,提高到了106项。
最后,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将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污泥处理及污水再生利用,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热点。中国的水处理市场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都将处于一个“黄金增长期”。同时,水处理自动化系统的国产化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自动化产品在水处理市场应用非常广泛,未来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都将带动PLC、变频器、各种仪表、SCADA等一系列自动化产品市场的增长。伴随着水处 理行业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行业对自动化监控软件的需求增长;同时随着城镇项目的增加,项目对系统要求相对较低,并且由于这样的中小型项目成本受到一定 限制,在未来城镇项目中,中小型PLC应用增加,本土品牌的变频器应用将会增加。
污水处理设备发展现状
国内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当时产品的标准化、成套化、系列化水平很低,定型产品较少。进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有关部 门先后对主要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城市污水处理专用设备和与之配套的通用设备的生产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
目前,日处理5、10、25、50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全部或主要设备都可实现国产化。其中,国产的微孔曝气器、高强度曝气机、带式压滤机、各类格栅除 污机、刮泥机、刮砂机、曝气转刷、曝气鼓风机、大型污水泵、潜水电泵等已基本上能够适应国内市场需求,还有部分产品出口。
在产品 设计方面,从日处理5万吨到50万吨规模的污水污泥提升系统、机械过滤沉淀系统、曝气处理系统、污泥脱水处理系统等国产设备,已相当于国际20世纪80年 代水平,并能够提供成套设备。但在沼气发电系统、在线监控系统等方面,国产设备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在一些国际20世纪90年代最新形技 术装备领域,还存在空白有待填补。
在产品水平方面,能耗较大的鼓风机、水泵等产品,单机设备效率已接近国际20世纪80年代水平。成套产品的总体水平相当于国际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
发达国家污水处理设备目前已达到高度现代化水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已实现标准化、定型化、系列化和成套化,已构成门类齐 全、商品化程度高的水处理设备工业。二是水处理单元设备,如沉淀、过滤、萃取、吸附、微滤、电渗析等已形成专业化规模生产,品种、规格、质量相对稳定,性 能参数可靠,用户选择十分方便。
三是城市污水成套设备向大型化发展,工业废水处理设备随着工艺的成熟而趋于专门化、成套化。四是 与水处理相配套的风机、水泵、阀门等通用设备已逐步实现专门化设计,并组织生产,以满足特殊需要。五是水资源紧张、水体富营养化、饮水安全导致废水深度处 理设备和消毒设备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六是厌氧处理技术重新引起重视,促进了厌氧处理设备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上的应用。
国内污水处理技术滞后
目前,国产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产需矛盾突出,我国污水处理设备的综合生产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国内需求。二是品种结构落后、品种少、开发能力弱。在众多产品中, 一般机械产品和初级产品所占比重大,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机、电、仪一体化装备较少或处于起步阶段。除大型环保骨干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缺乏新产品的自我开发能 力。三是产品质量差、技术水平低。35%~40%的产品相当于国际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现行的国产污水处理设备中,约有l/5属于限制生产或限期淘 汰产品,约有2/5属于需要改进的产品。四是产品创汇不稳定。尽管国产污水处理设备有出口,但总的来说,出口设备技术含量不高,出口的类别、品种和地区较 窄,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五是相关企业综合效益普遍偏低。除少数企业外,多数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企业的经济效益较差。六是设备成套和工程承包能力弱。能 够承担污水处理工程承包和设备成套的企业很少,大多数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比较适应的开发、制造成品领域,从事单机生产和销售,从而使国产污水处理成套 能力和工程总承包能力较弱。七是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亟待加强。
发达地区的水与污水处理行业正把SCADA用作支持新业务流 程的核心技术,以应对行业里的动态变化和大规模更新现有基础设施的需求。使用新兴SCADA技术可在提高老化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对老化基础设施进行更新 换代时将所需的资本开支降到最低。发展中地区则在更新或安装新的水与污水处理及配水系统。SCADA用来把这些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设备连接到一起。随着水 与污水处理行业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转而改善业务流程以满足上涨的需求,并应对私有化和行业的公私合营带来的经济挑战,SCADA将会成为技术应用的核 心。供应商必须要开发出一种能与公司的业务系统完全集成的SCADA系统。这些系统包括地理信息系统(GIS)和资产管理项目等技术。供应商想要塑造卓越 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充分展示其SCADA系统所能实现的实时数据,以此来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相关所有利益方当今和未来的需求。
转自:中国环保设备展览网

近年来,随着环保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特别是在原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章的助推下,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2832座,处理能力1.25亿立方米/日,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7.4%;“十二五”期间,我国还将增加污水处理能力900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及污水处理率的提高,为实现国家减排目标和污染控制作出了巨大贡献。
与此同时,作为城市污水处理的必然副产物,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以2010年为例,全国城镇当年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量(按含水率80%计,下同)已达3000万吨左右。随着全国污水处理率的不断提高,未来若干年内污泥量还将持续增加,初步估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年产生污泥将达到6000万吨左右。显而易见,随着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将变得前所未有的严峻和迫切。面对这种形势,现在国内污泥处置行业的发展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这将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发展现状
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从技术和操作层面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污水厂区内或采用集中方式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处理。第二阶段是对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合理的安全处置,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标。
根据笔者多年来参与国内污水市场化项目的经验来看,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泥并未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一方面,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仅实现了初步减量化,未实现稳定化;另一方面,真正实现安全处置的污泥的比例不超过20%,导致污染纠纷和群众举报大量增加。据统计,污泥最终处置不同方式的比例分别是:土地填埋占60%~65%、污泥好氧发酵+农用约占10%~15%、污泥自然干化综合利用占4%~6%、污泥焚烧占2%~3%、污泥露天堆放和外运占15%~20%。其中,土地填埋、露天堆放和外运的污泥在我国绝大部分属于随意处置。
笔者认为,污泥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整个环节完全实现的保障。若污泥得不到有效处理处置,会使污染物再次进入水体。这样一来,在污水处理环节投入的资金,很可能因为污泥处理的不到位而打了水漂,付出巨大的经济和环境代价。
行业面临严峻问题的成因
第一,重视程度不够,“重水轻泥”现象较为普遍。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普遍存在严重的“重水轻泥”现象,对污泥处理的投资严重不足。大多数中小型污水处理厂设计时仅考虑污泥浓缩、脱水工序,没有考虑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的需求。
第二,污泥处置技术路线不明晰。由于我国污水处理起步较晚,污泥的最终处置面临着安全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的双重选择,到底把污泥看作废弃物进行处置还是作为资源来利用意见不一致,造成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没有形成统一的明确目标,这是导致目前我国污泥处理技术路线不清晰的根本原因。在国家层面没有明确将来是否允许填埋、优先发展何种处置方式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往往从节省开支的角度出发,采用当地最简易的手段来处置污泥。
第三,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性监管指标。污泥处理实际上是污水处理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污泥得到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减排目标才算真正完成。而实践中政府往往对污水处理有硬性指标,对污泥则缺少像污水的COD去除率这样的约束性指标,加上污泥排放的间歇性也进一步造成了监控的困难。因此,与污水处理的监管相比,政府对于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更加困难。
来源:中国建设报

行业生存"压力山大"
数量多、规模小,清洁生产水平低,环保压力大
近年来,电解锰行业产能产量的增长并不能掩盖行业所面临的问题。段宁介绍,由于电解锰行业起步较晚,其清洁生产水平比起大多数行业来说较为落后。相对电解锌、电解铜这些大型湿法电解行业,我国电解锰企业规模还比较小。以电解锌为例,我国已经涌现出了一批技术水平处于全球前列的企业,从规模和产业聚集度来说,也出现了一批大型或者特大型电解锌企业。
而我国现有的206家电解锰企业只有联盟成员中的11家企业产能达到3万吨/年。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对实现产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改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不利影响。而产业集中度不高带来的恶性竞争也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环保压力是电解锰行业面临的又一挑战。长久以来,电解锰行业都被冠以"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帽子。据了解,我国电解锰生产主要采用湿法冶金工艺,95%的企业主要以菱锰矿为原料,经酸浸、净化、电解沉积后生产金属锰。
根据行业平均水平统计,电解锰产品的吨直流电耗达到6000千瓦时,效率在75%以下;资源利用率在80%以下;生产过程中产生10余种污染物,其中每生产1吨电解锰,需要排放8~10吨废渣。在一些电解锰企业聚集的地区如"锰三角"(贵州、湖南、重庆三省交界)地区,电解锰行业的高速发展曾引发一些触目惊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以前大家都不相信一个工厂会因为环保问题被关闭。但是近几年,随着国家的重视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我们再也不能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了。如果电解锰企业不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不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就不会有好的生存发展空间。"段宁表示。
行业外部的竞争压力也是电解锰行业所要面临的问题。段宁介绍,虽然钢铁冶炼离不开锰,但从理论上讲钢铁上需要的是锰元素,并非一定只能用电解锰。除电解锰外,高碳锰铁、低碳锰铁等其他形式的金属锰,也可以用于钢铁冶炼。虽然电解锰相比其他类型的金属锰纯度更高,更符合钢铁行业的需要,但生产成本偏高也降低了其竞争力。如果电解锰行业不努力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就会竞争不过其他产品。
转型阵痛怎么度过?
清洁生产是出路,需要整合资源,联手技术创新
起步晚、规模小、产业聚集程度低和行业生产技术水平有限等一系列问题使电解锰行业处于结构大调整、企业大分化、竞争空前激烈的一个时期。如何使电解锰行业度过这个最艰苦时期的"阵痛",确立电解锰行业在全球的领先优势和话语权?段宁表示,科技创新将对电解锰行业摆脱上述诸多发展困境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电解锰企业技术原理基本一致,具体的工艺、技术、原料和设备有很多种,但面临的环境问题又基本相同。据了解,我国当前电解锰行业所导致的环境问题,主要根源于原料路线不清洁、生产路线不清洁和过程控制不清洁3个方面。
目前,电解锰行业污染防治技术主要以末端治理技术为主,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这样的治理路线,污染治理成本高,治理后产生铬渣、含各种重金属的锰渣和高浓度氨氮废水,无法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更不能大幅削减污染物产生量。
"最好的末端治理技术,治不好最差企业排放的污染。我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其资源利用率,这样才能大幅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才能有效地进行污染减排。可以说,污染减排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要通过技术进步,把污染物消灭在其产生之前。"段宁介绍。
要根治这些污染,实现节能减排,必须走清洁生产道路。联盟的成立正是要帮助电解锰企业从改造生产过程入手,革新工艺技术、提高装备水平,在生产源头从根本上削减甚至消除污染物,同时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人工用量等方式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联盟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和研发机制,由企业提出科研创新内容和项目,科研单位和企业共同研发。同时,组织实施产业化工程,研究行业标准和战略,组织技术交流、技术培训以及行业信息交流和联合培养人才等是联盟的具体工作内容。
段宁表示,如果联盟能够正常健康的运行,"十二五"期间在产能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我国电解锰企业将减少至50家左右,其中会出现若干个年产10万吨或以上的大型企业。度过因为结构调整带来的"阵痛"期,中国电解锰行业将解决规模小、产业集中程度低、市场混乱和污染严重等众多问题,部分大型企业甚至可以摘掉"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低产出"的帽子。
来源:人民网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组织编制的《海水淡化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9日正式印发,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组建2-3个海水淡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水淡化核心部件和设备制造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
规划指出,预计到2015年,全球海水淡化市场规模将会达到700-950亿美元。从区域来看,未来20年国际海水淡化市场增长最快的仍然是中东地区,其次是美国、澳大利亚、阿尔及利亚、西班牙、印度和中国。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海水淡化科技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战略布局与需求引导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规模效益并重;坚持重点培育与配套发展相结合。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通过本专项5年的实施,初步形成我国海水淡化技术创新体系。具体目标位:突破6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核心共性技术;研制6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关键装备;建设2-3座日产水5万吨以上的大型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关键设备国产化率达75%以上;突破一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使海水淡化能耗和制水成本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0%以上;形成80件以上海水淡化技术相关专利;组建2-3个海水淡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水淡化核心部件和设备制造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
文章来源:中国传动网

我国污水处理“重水轻泥”导致的城市污泥“二次污染”,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随之而来的“污泥围城”商机,也吸引大批民间资本跃跃欲试。业内人士建言,亟须建立配套的政策措施,既解除“污泥围城”的生态威胁,也为富余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更为政府沉重的负担减压。
“重水轻泥”导致“污泥围城”
污水处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共识,多数城市都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但对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污泥处理至今仍处于空白状态,“二次污染”现象严重。
《2011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量有343亿立方米,相当于三峡水库的总库容。报告称,这座“水库”每年吐出的“脱水污泥”接近2200万吨,其中80%污泥未得到处理。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熊康说,和污水相比,污泥的“毒性”更大。生活污泥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钾,以及病原菌和寄生虫;工业污泥中的重金属、环芳香烃、多氯联苯、二恶英等有害物质含量极高。
相比污水,污泥的处理难度更高。从污水处理厂出来的脱水“湿泥”含水率达到80%,呈胶体状。这些胶体状的污泥再脱水难度极大,成本很高,处置不当极易发生“二次污染”。
在北京,曾有怀疑受到污泥围困的市民制作了“围城图”:星罗棋布于郊区的30多个污泥填埋点被一一标明,这些点连接起来,恰如一座污泥长城,围住了京城。
各方重视商机初显
“污泥围城”的现状,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早在2009年,民进广东省委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推进我国城市污泥规范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标志着污泥处理进入政府视线。2011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今年5月出台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投资额将达到347亿元。而广州市新近制定的《广州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方案(送审稿)》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国家信号”的权威发布,引发民间资本对“污泥商机”的热烈追捧。
长期宣传推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带式污泥干燥焚烧一体机”的浙江省乐清市霸士工业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金福权认为,虽然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投资额并不高,但这一信号释放的“放大”作用不可小视,其“乘数效应”有望使这一产业的市场容量扩大至上千亿甚至数千亿元。
渴望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和金福权的乐观相比,更多的人选择了谨慎和观望。
一方面是“污泥围城”的困境,另一方面是法律层面的空白。虽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明确指出“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本钱”“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但由于这个文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许多地方政府选择了“消极执行”。
而在《“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业界最关注的污泥收费政策仅有一句话:“研究污泥处理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并纳入缴费范围。”业内人士分析,污泥处理运营成本无法明确,是难以撬动社会资本的最大障碍。
清华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丛福泉说,目前,我国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缺少污泥处置配套设施,现有项目运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因此,既要加快污泥处理立法进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使污泥处理有法可依;同时又要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使民间资本能入、敢入、快入。
文章来源:中国传动网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7项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与《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继2011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之后,环境保护部再次发布对环境空气质量有重大影响的行业排放标准。我国的钢铁和焦炭生产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2011年我国粗钢产量为6.83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4.75%;焦炭产量约4.28亿吨,占全球焦炭总量的62%左右。同时,钢铁和焦炭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行业。
新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较有一下四大特点:
一是以系统标准加强环境管理。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覆盖了铁矿采选、烧结(球团)、焦化、炼铁、铁合金、炼钢和轧钢等排放环节的全过程环境控制,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涵盖了对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排污环节的环境管理。
二是污染物项目设置更加科学、全面。考虑主要污染物总量与行业特征污染物控制要求,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增加了总氮、总磷、总铅、总铬、总汞等14项水污染物指标,其中11项为重金属和有毒污染物项目,以及二恶英、氮氧化物等5项大气污染物指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多环芳烃(PAHs)等15项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
三是提高了污染物项目的控制要求。新标准均大幅收严了烟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限值,新增了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针对环境敏感地区制定了更严格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对焦化行业产生的苯、氰化氢、酚类以及多环芳烃(PAHs)等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控制。
四是明确了分步实施新标准的管理要求。对新建企业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过渡期,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既考虑了新老污染源的区别,又考虑了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作为行业准入的门槛,新标准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间兼并重组的步伐,必将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小而弱的企业被淘汰出局,对推动钢铁和焦化行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新标准的实施将大幅度降低烟粉尘的排放量,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排放量,极大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利于充分利用WTO规则,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保护我国的正当贸易和环境权益。
转自:开门化工网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现场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印染、造纸、制革、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省环保厅、省经信委制定了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点击进入下载页面)
1.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
2.浙江省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3.浙江省制革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4.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5.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企业验收规程
6.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县(市、区)验收规程及标准
7.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企业环保长效管理办法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