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1-06
我国追求的不再是单纯的“金山银山”,而是能让民众“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的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到了十八大以后,生态文明的理念转变为生态文明战略。此次五中全会公报,更是直接简明扼要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何补上生态环保短板,是未来五年中国必须破解的发展难题。“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并用很重的篇幅强调坚持绿色发展,释放出党中央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和信心。
绿色发展是永恒话题,环境质量受大众关注
11月3日下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发布,《建议》中的“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第五条,即“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议》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条目亮点颇多,“绿色发展”在“十三五”规划中更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
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要求中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还是绿色发展部分的“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新提法、新表达都让人眼前一亮。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成为十八大以来,我国第四个引入“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领域。
“十三五”环保执法将变革,垂直执法除干预
生态环境质量是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要满足老百姓的需求,管理模式、体制机制都要转型。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国家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此次提出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
此次提出实行垂直管理,有两重含义。一是中央认为,环境监察机构是有必要设立的;二是,从环境监察总队到最基层的大队、中队以及县一级环境监察队伍,都要由省一级管辖,由此脱离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领导。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事权上收,将有助于较大程度地防止地方行政干预,保证监测数据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且这项改革也符合近年来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的趋势。
中国实行最严环保制度,治理从口号迈向制度化
最近一段时间,生态文明领域的文件连续出台。
今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搭建起基础性制度框架,成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
10月,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十三五规划,不再把环境保护作为独立于经济、文化的单独问题,而是把生态问题与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关联在一起,这是认识上的重大转变。
上述是中央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其中透出这样一种态度,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我国不再是口头上的政府政策,而要变成一种制度。
重拳治污已经成了全社会的共识。此次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质量总体改善战略目标的确立,凸显了环境保护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环境污染治理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