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8-19
中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专家团队经过8年研究,首次直接证明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的关系。在《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死亡图集》一书中,有水质数据与肿瘤死亡数据比对,沿河区域与远离河流区域的数据比对等。

数据显示,2010年,宿州埇桥区恶性肿瘤死亡人数2150人,沈丘死亡1724人。这个死亡率比全国恶性肿瘤平均死亡率高1倍,与同区域的对照区相比,高达四五倍。《图集》一书证明,企业排放的污水进入河道,污水中的汞、铅、镉等各种化学元素长期渗入地下,造成当地人的癌症高发和高死亡率。
现在的问题是,有了这样的证据后该怎么办?研究人员只是希望,癌症高发与水污染关系研究结果的公布,有助于全社会思考,促进经济发展要不要考虑环境和公众健康?
仅仅让人们思考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利用这样的证据讨回公道,并阻止中国大规模的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方面的罪恶行为。这就得看当事人、公益律师能不能采取法律行动,向污染企业追债。向污染企业提出法律诉讼,不仅在于要让因污染而死亡者和患癌的受害者获得赔偿,更要通过法律行动为受害者伸冤,并通过这样的诉讼伸张正义和公道,从而落实谁污染谁担责的天理和环保法规。
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直接相关的科研结果的价值,也体现在这一证据或成果是否为人们、为法律所接受。直到现在,还有人并不承认这一科研结果或客观事实,认为癌症高发是否与水质污染有直接关系,目前尚无定论,“就好比吃辣椒炒肉,你吃没事,我吃了可能就得病,说不清楚。”
那么,在我国,中华环保联合会或其他律师,是否愿意为受污染的淮河流域癌症村的村民讨回公道,并以索赔的法律行动来阻止中国日益恶化的水、空气和土地污染?即便有机构或律师愿意帮癌症村村民讨回公道,只有《图集》一书的水污染与癌症高发的证据,也还不足以赢得诉讼,还需要其他一些证据,即有哪些企业参与了排污,排污量是多少,该负什么责任?
目前中国维护环境安全的权力和主要责任还在环保部门。而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和执法手段相对有限,这决定了环保部门难以担当起环保诉讼和执法。因此,需要其他一些公益律师介入进来,以此为契机,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并阻止日益恶化的环境污染。
否则,未来中国的癌症村不会只是数百个,因水、空气污染而患癌的人不会只是数万人,因污染患癌死亡的人可能是2万人、20万人甚至更多。